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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四川单招学院

2022-10-30 10:32:56 作者:zhuiy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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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类别

招生计划

收费标准(元/年)

普高类

中职类

普高类

中职类

合计

1

会计

文理兼收

财经商

贸类

40

60

100

3700

2

财务管理

文理兼收

财经商

贸类

20

30

50

3700

3

审计

文理兼收

财经商

贸类

16

24

40

3700

4

物流管理

文理兼收

财经商

贸类

23

35

58

3700

5

市场营销

文理兼收

财经商

贸类

31

46

77

3700

6

电子商务

文理兼收

财经商

贸类

40

60

100

3700

7

老年服务与管理

文理兼收

公共管理

与服务类

18

27

45

3700

8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文理兼收

加工制造类

56

84

140

4100

9

机电一体化技术

文理兼收

加工制造类

46

68

114

4100

10

工业机器人技术

文理兼收

加工制造类

36

60

96

4100

11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文理兼收

教育类、

公共管理

与服务类

42

63

105

3700

12

旅游管理

文理兼收

旅游服务

一类

34

52

86

3700

13

酒店管理

文理兼收

旅游服务

一类

28

42

70

3700

14

畜牧兽医

文理兼收

农林牧

渔类

66

98

164

3700

15

食品营养与检测

文理兼收

农林牧

渔类

32

48

80

3700

16

园林技术

文理兼收

农林牧

渔类

28

42

70

3700

17

作物生产技术

文理兼收

农林牧

渔类

16

24

40

3700

18

新能源汽车技术

文理兼收

汽车类、

加工制

造类

16

24

40

4100

1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文理兼收

汽车类、

加工制

造类

32

48

80

4100

2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现代学徒制班)

文理兼收

汽车类

、加工

制造类

12

18

30

4100

2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文理兼收

汽车类、

加工制

造类

48

72

120

4100

22

服装设计与工艺

文理兼收

轻纺食

品类

24

36

60

4100

23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文理兼收

土木水

利类

18

27

45

4100

24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文理兼收

土木水

利类

30

45

75

4100

25

建设工程管理

文理兼收

土木水

利类

44

65

109

4100

26

建筑工程技术

文理兼收

土木水

利类

54

82

136

4100

27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文理兼收

土木水

利类

8

12

20

4100

28

电气自动化技术

文理兼收

信息技

术二类

42

58

100

4100

29

应用电子技术

文理兼收

信息技

术二类

36

54

90

4100

30

计算机应用技术

文理兼收

信息技

术一类

16

24

40

4100

31

软件技术

文理兼收

信息技

术一类

16

24

40

4100

32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文理兼收

信息技

术一类

16

24

40

4100

(二)美术与设计类招生计划表


序号

特长类别

招生类别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数

学费

(元/生.年)

1

艺术特长类

类别不限

考生可填报除艺术设计专业外的任何专业

10

按报读专业收取

2

体育特长类

10

备注:单独招生专业、计划、收费等以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六、考试

(一)考试内容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各单独招生专业考试采用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1.普通高中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3.美术与设计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采用四川省2021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联考成绩)。

4.艺术体育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二)考试地点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考试场所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三)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21年3月27日上午9:00-11:30。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每科满分卷100分,总分300分。普通高中类用普高类试卷,中职类、美术与设计类、艺术体育特长类考生统一使用中职类试卷。

2. 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下午13:00-18:00。

(1)普通高中类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成绩满分为200分。

(2)中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按《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职业技能考核方案》执行,成绩满分为200分。

(3)美术与设计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采用2021年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联考成绩,不再另进行职业技能测试。

(4)艺术和体育特长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根据考生选定的特长项目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七、录取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核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折算。

(二)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学院根据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结合计划公布情况,分别划定各类别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控制线,其中,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不超过参考总人数的90%;综合素质测试或技能测试控制线不低于综合素质测试总分的30%。

(三)在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分类别、分专业计划数,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艺术体育特长类按照分类别招生计划,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到考生填报专业。

(四)对服从专业调剂的合格线上未被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别专业。

(五)未参加文化考试或者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六)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经学校认定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5天,随学校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七)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坚持同一专业不同类别之间优先平衡原则。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计划。

(八)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的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相同,则依据文化考试中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排序录取。

(九)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http://zs.njvtc.edu.cn)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要求资料发送到学院制定邮箱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一律不办理。

(十)对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由学院确定可用于录取的专业及计划,在计划范围内,从控制线上自由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录取。因时间关系,替补录取考生不再进行拟录取阶段的公示。

(十一)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时间安排

(一)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2021年3月4日8:00—3月14日18:00前,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单招报名系统进行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二)在学院网站确认:2021年3月17日8:00—3月20日18:00前,考生在学院单招报名系统进行志愿及报考类别确定、完成网上缴费130元/人。

(三)现场资格审核:2021年3月26日17:00点前,考生到内江职院考试报到,并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合格的考生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后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四)考试:2021年3月27日9:00-11:30,考生在学院参加文化考试。3月27日13:00-19:00,考生在学院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五)查询考试成绩:2021年3月30日10:00,考生在学院招生网站上(http://zs.njvtc.edu.cn)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六)复查考生成绩:2021年3月30日10:00-17:00,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本人有效证件申请成绩复查。(联系电话:0832-2265927/2262435)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七)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2021年3月31日17:00前,学院在招生网站上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

(八)公布分科类、分专业录取分数线:2021年4月1日17:00前,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分科类、分专业录取分数线。

(九)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2021年4月2日-4月6日,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5天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缺额替补录取:2021年4月7日17:00前,对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计划进行替补录取。

(十一)办理录取手续:2021年4月12日12:00前,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十二)发放录取通知书:学院收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发放的录取名册后,按考生登记地址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三)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若考生未被录取,则仍然可以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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